关于开展2022年度保税区高企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人民日报  2022-03-02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规模和质量,提升高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科技企业和高企服务机构搭建联系桥梁,进一步规范保税区高企认定各项工作,现启动2022年高企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请备案的机构应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满两年,拥有开展国家高企认定服务的专业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有服务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企的成功案例不少于2家;

  

  4.机构为企业提供高企申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高企申报所需的咨询服务、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整理和装订高企认定申请纸质材料并按时提交;

  

  5.企业征信记录良好,近三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企业和其关联企业未对保税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申报材料:

  

  服务机构申请备案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港保税区2022年国家高企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

  

  2.天津港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

  

  3.天津港保税区2022年高企服务机构备案表;

  

  4.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服务机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两年服务的高企认定合同复印件至少2份;

  

  7.2022年服务机构拟服务保税区企业名录。

  

  三、材料提交及备案公示

  

  1.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keji@adm.tjftz.gov.cn。邮件名:天津港保税区2022年高企服务机构备案+机构全称;

  

  2.纸质材料:备案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后提交至保税区科工局(地址:天津空港西三道166号);

  

  3.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机构,将在天津港保税区网站予以公示。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高企服务机构备案采取自愿申报方式。

  

  2.已备案的服务机构如不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照《天津港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的约定为保税区企业提供服务,对保税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保税区高企服务机构备案名录除名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税区科工局马骉,84912816。

  

  附件:1.保税区2022年高企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

  

  2.保税区高企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

  

  3.保税区2022年高企服务机构备案表

  

  4.2022年拟服务保税区企业名录

  

  2022年3月30日

来源: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